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本标准条件所称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现在皖工作已满1年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一条??工程师条件
(一)掌握所从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所从事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所从事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能够独立承担较为复杂的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所从事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难题,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
(三)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有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所从事专业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且已开发实施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参与完成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市厅级工程项目1项,或参与完成所在单位科研、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项目2项,且经第三方评价或已通过验收;
3.?参与编制所从事专业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施工工法等1项,或企业标准2项,且已颁布实施。
(五) 独立撰写所从事专业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3篇,或公开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成果形式应体现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对解决技术难题有明显成效。
第十二条??高级工程师条件
(一)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有跟踪所从事专业科技发展趋势的能力,熟练运用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开展工作,经验丰富,绩效明显。
(二)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能独立或参与解决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应用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难题。
(三)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取得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满5年;或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且取得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满5年。
(四)担任工程师职务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以上1项(须取得个人奖励证书,下同)或市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1项;
2.?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3,下同),取得所从事专业的发明专利2项,或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所从事专业的实用新型专利3项,且已开发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省部级1项或市厅级2项重点工程(含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重大科研(含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点科研项目等,下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含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及推广等,下同)建设或研究,且经第三方评价处于国内较高水平,或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4.?主持市厅级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重大技术攻关项目1项,且经第三方评价处于国内较高水平,或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5.?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编制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2项,或作为第一参编者参与编制省级施工工法4项,且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并颁布实施。
(五) 在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上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并标注。
所称科学技术奖励是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级别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省级政府或中央各部委办局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市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各省辖市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
所称主持,是指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完成人中的第1人。所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参编者是指:国家级项目(标准)或行业标准完成人中的前8人;省部级项目(标准)完成人中的前5人;市厅级项目完成人中的前3人。参加完成是指:该项目成果鉴定书中所列的主要参加人员。
所称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是指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或授权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立项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研,是指经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批立项的重大科研项目;重大技术攻关,是指国家、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立项的或在以上部门登记备案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
所称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是指取得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刊号的学术期刊(不含电子期刊、增刊、副刊、年刊等)。著作须有ISBN(标准书号)。国外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参照执行。论文、著作、技术报告应为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须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
所称以上含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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